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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吊装事故案例分析之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门座起重机倾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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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8-12-26 12:32 浏览量 : 201起重机吊装事故案例分析之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门座起重机倾覆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9年8月12日8时3分,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二号船台一台门座起重机在起吊20t左右重量的船舶结构件过程中,起重机械整体倾覆,致使起重机司机从司机室中坠落,事故共造成1人重伤、4人轻伤,经济损失100万元
现场勘查情况如下。
(1)事故门座起重机型号为MQ540/30t,最小幅度额定起重力矩540t·m。事发时起重机工作幅度34m,查该起重机特性曲线图,34m幅度对应的额定起重量应为llt,额定起重力矩应为374t·m;事发时实际起重量为23.06t,起重力矩达754.04t·m,起重量和起重力矩分别超过额定值的110%和102%。
(2)起重机月点检表记录表明起重力矩限制器已于2008年12月损坏,一直未修复;事故现场未见起重力矩限制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起重机严重超载吊运,起重力矩限制器缺失未能限制超载作业,起重机作业时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整体失去稳定性后倾覆,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失。
(三)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1.臂架型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起重特性,严禁在安全保护装置缺失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不得强行超载起吊;非门座式起重机司机不得跨类别操作起重机。
2.使用单位应保持超重力矩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损坏后应及时修复;设备事故隐患彻底排除前,禁止使用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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